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