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