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