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