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