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 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