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