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 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 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