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