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