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