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