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 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