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