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