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