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 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 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 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 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 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 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 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 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 ,与太子白旄 ,而告界盗见持 白旄者杀之。 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 子异母弟 也,知朔之恶太子 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 求生,不可。 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 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 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 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 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 宣公卒,太子 朔立,是为 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