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 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