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 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 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 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