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