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