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