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