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 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 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 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 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 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 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 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 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 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