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 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 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 病之过也 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 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 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 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