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