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