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