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 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 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 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 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 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 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 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