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