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