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 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 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 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