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 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 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 我出,子 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