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不信, 已乃立三丈之 木於国都市南门 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 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