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