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