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