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