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