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