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 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 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