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