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 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