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 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 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及以 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 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 言。故盗贼 浸多,上下相 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