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 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