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