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