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