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