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